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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安全生产月”通知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 2017年全市建筑业系统“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业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建建发〔2017〕196号)和《湖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湖安委办〔2017〕4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建筑业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为主线,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推动各县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强化依法治安,提高安全素养,夯实安全基础,促进安全发展,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范围
 
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和本市范围内房屋、市政在建工程。
 
四、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五、活动安排
 
为明确“安全生产月”各阶段的重点,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将“安全生产月”划分为四个周,每周确定一个活动主题。
 
(一)第一周(6月1日—6月8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通过开展典型事故警示宣传和教育,施工现场张挂安全宣传标语,民工学校播放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加强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宣传,部署“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各县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以近年来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案例为素材,通过信息平台传达到每一个施工企业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做到“一企业出事故,万企业受教育”,切实增强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
 
(二)第二周(6月9日—6月15日)安全生产培训宣讲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安全生产的深刻内涵,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
 
(三)第三周(6月16日—6月22日)安全生产特色活动周。各区、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要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自主组织开展符合本单位实际、有特色、有亮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及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活动信息,我局将对各单位特色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
 
(四)第四周(6月23日—6月30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周。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持续减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对本地区、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以合同履约情况及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大型机械、消防、临时用电为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认真部署措施,严格落实整改。
 
六、活动内容
 
(一) 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
 
各县区建设局必须举行辖区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通过组织升旗、宣誓、动员讲话、赠送安全书籍、安全主题展板宣传、悬挂安全标语等活动,以调动所有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全面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序幕。6月6日我局将在湖州市中心医院迁建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月”动员部署会暨“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请各县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宣誓誓词:
 
我宣誓: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企业的发展和荣誉,牢记安全责任、牢记亲人的嘱托、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我坚决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留隐患、杜绝事故!我将以对家庭、对企业、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安全生产、安全创效,为营造和谐文明的安全生产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各县区建设局要通过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主题,在学习和宣传上下大力气,通过组织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对农民工面对面培训、赠送安全知识书籍、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设置宣传栏、宣讲报告、演讲征文、摄影比赛、知识竞答、展览展示、应急演练等宣传方式,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发挥传统媒体优势的基础上,广泛运用电视、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梳理安全理念、普及安全知识,使农民工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变被动要我安全到主动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的,共同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6月13日,我局将举办施工企业法人代表、总裁安全生产培训班,邀请有关安全专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教育培训。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每年的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县区建设局、各企业要紧紧围绕主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各种手段,面向现场施工人员宣传红线意识、安全法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安全生产常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应用、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四)开展“树标杆,学标杆”活动
 
要以争创标杆工地为契机,加快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至少确定1项县区级标杆工程,并在6月份适时召开以“树标杆,学标杆”为主要内容的施工现场会和交流观摩会,并通过各种媒体做好宣传工作,掀起一个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标杆工程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在评优评奖时予以优先考虑。我局将确定2个市级标杆工地,届时组织全市业内人士观摩市级标杆工地,同时将邀请政协民主监督小组列席安全生产月“学标杆、树标杆”创建活动现场会,并对标杆工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观摩。
 
(五)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各县区建设局要牵头组织开展一次以上政企衔接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特别是做好消防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的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确保组织领导迅速到位,救援队伍迅速到位,专家指导迅速到位,物资装备迅速到位,现场管理迅速到位,信息发布迅速到位。
 
(六)开展安全生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各县区建设局、各企业要按照省厅、市局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开展以合同履约情况及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大型机械、消防、临时用电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认真部署措施,严格落实整改。我局将在6月下旬对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查。
 
(七)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考核活动
 
各县区建设局、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考核”活动,根据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及企业实际情况编制考试试题,对安全监督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比,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在广大管理人员中进一步宣传和贯彻落实,促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提升。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细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我局专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杨治担任,局建筑业处、城市建设处、市质(安)监站负责人以及各县区建设局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为成员。各级领导要带头参加“安全生产月”的具体活动,带动基层、企业人员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的意识,为我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奠定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紧扣主题,服务大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题,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化安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发现工作典型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强化宣传,注重实效。“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安全宣誓、签名、宣讲报告、演讲、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安全文化到企业、展览展示等方式和手段,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四)加强考核,及时总结。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开展好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及时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做好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请各县区建设局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见附件)和总结(于7月5日前)报我局建筑业处。

                                     文章摘自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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